重要工作提示
全体教职工:
根据税务局反馈信息,我校税务系统后台提示,截止目前为止还有很多老师没有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系统更新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将会影响学校代扣金额。
请大家务必登录系统,检查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”——“申报方式”,勾选的是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还是“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”。如选择了“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”,就不能在今年的个税扣除里抵扣,导致今年10-12月扣税金额增大,并只能到明年汇算清缴时进行汇算。所以,建议大家将申报方式修改为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并选择扣缴义务人为“黔南民族师范学院”。
计划财务处将从10月10日起按照修改后的信息进行代扣代缴。
请大家相互转告,登录系统检查并及时修改。
附:流程
计划财务处
2023年10月8日
1.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

2.点击“我要查询”
3.点击:"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";请选择年份”2023”,并逐条选择专项扣除信息点击进入,如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、住房贷款等
4.点击“修改”
5.选择“修改申报方式”
6.“选择申报方式”、“请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”如图所示,点击“确认修改”即可。